贵州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手 机:13638508882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
关于企业进行股权转让需要做资产评估吗?由于企业的内涵的外围范围比较大,所以分为两类,一般的小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这两类中的情况也是有差异的,什么情况下要做资产评估,什么情况下不做,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普通的小型私营企业
普通私营小企业股权转让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但触及以下方面时,则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1)触及国有资产与证券两方面的问题,此外,触及中外合资企业的问题,税务机关常常要要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触及企业重组的,还要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3)假如私营企业的股权被转让给国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还需提供资产评估。
(4)转让前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报告是为了产生法律依据,为后续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做备案。
二、国有企业股权转让
依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则,国有股权转让要遵循可行性研究报告、转让方案拟定和审批、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若干程序,否则,转让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可是,这种暂行办法属于部门规章,而非行政法规,其效力一直受到质疑,使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处于“名不副实”的尴尬地位。
国有股权转让是否要进行资产评估这个问题触及到两个方面:1.是国有股权转让是否要进行资产评估; 2.是未经资产评估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国有企业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同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包括:公司兼并、分立、重组、上市、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重大资产转让、以非钱银资产对外出资、清算、分配利润、进行大笔捐献、发行债券、提供大笔担保、申请破产、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2)并非所有的国有股权转让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只有触及到上述严重事项的股权转让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因此,不能简单地断定没有经过资产评估程序的转让行为是无效的。换而言之,待转让股权,假如只是企业的一小部分,不会导致企业兼并、分立、重组等严重事项,则不用进行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