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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5日建设部令第151号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9月13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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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级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进展情况通报2011年第9期2010年9月14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以下简称145号文),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发布时间:2019-06-29 点击次数: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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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和注销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第九条注册证书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凭证。注册有效期为3年。第十条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9-06-29 点击次数: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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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矿业权评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关于印发《全国矿业权评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业权评估机构:《全国矿业权评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暂行办法》已经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第一届第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06-29 点击次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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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安排,应经矿评协教育工作委员会审议。培训内容应符合矿业权评估业务发展的需要。主要为:(一)矿业权评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二)职业道德;(三)评估理论、评估方法;(四)评估实务;(五)与矿业权评估业务相关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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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房地产估价机构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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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报告质量检查办法》的通知2012-10-2517:03:28来源:点击:934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报告质量检查办法》的通知各矿业权评估机构:为加强矿业权评估机构自律管理,规范矿业权评估执业
发布时间:2019-06-29 点击次数: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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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55号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8月3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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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执业第十九条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房地产估价执业活动。第二十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其聘用单位业务范围相符的房地产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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